一、制定背景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落实中央、省市决策部署,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补齐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短板,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《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二、起草过程
《意见》起草过程中,市住建局赴广州、南京、深圳等地考察,学习借鉴先进经验。广泛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、市金融监管局、市委编办、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,组织专家论证会,听取专家学者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住房租赁企业代表意见建议,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了市政协意见。市住建局结合研讨情况及各方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修改完善。
三、主要内容
(一)关于培育市场主体
充分发挥市场作用,通过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、鼓励房地产企业转型、发挥国有企业作用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住房租赁业务、发展住房租赁相关衍生服务机构,加快形成多主体协同发展局面,构建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生态产业链。
(二)关于增加供应渠道
通过新建租赁住房、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、盘活各类存量房屋、试点改建房屋、改造老旧房屋、完善供地方式,多渠道增加市场有效供应,丰富租赁住房供应体系,满足多层次居住需求。
(三)关于加大政策支持
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政策,逐步扩大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,促进租赁消费。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,减轻企业负担,增加融资渠道,促进住房租赁经营。
(四)关于强化行业监管
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,推进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,推行合同网签备案,加强住房租赁金融管理,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,规范市场秩序,防范市场风险。
(五)关于健全管理机制
强化信用管理、强化租金监测、强化行业自律、强化综合配套,健全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制机制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,促进市场健康发展。
四、解读机构和解读人
解读机构: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解读人:李世新 联系电话:61889370